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7月8日讯(记者 佘雨桐)一男子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大庆市、哈尔滨市等地非法收购总价26万余元香烟,想通过赚取差价牟利。近日,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先后在大同区、肇源地区收购香烟核实共计9万余元,在哈尔滨市的五家仓买收购香烟核实共计5万余元;在杨某及李某手中收购香烟核实共计4万余元;案发当日在大同区收购香烟核实共计5万余元;综上,被告人张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的总价值为26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某对案犯以来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外地收购香烟后往返大庆、哈尔滨贩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官提醒:法律鼓励和保障通过合法正当的形式开展买卖交易,但有些商品交易需取得相关资质、具备合法条件才能开展。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才是正确的取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