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过期了,却依然到网上购买香烟再线下倒卖,日前,被告人曹某某被涡阳县法院一审判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某在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注销后,未重新取得烟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2018年10月以来,将从网上购买的卷烟销售给李某某、杨某、高某某等人,销售金额56760元,非法获利10000元。后在曹某某住处查获10种不同品牌的香烟,共计351.1条。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格为107316元。
涡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部门许可,无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予以支持。鉴于曹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法律鼓励和保障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方式开展市场交易,但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可以进行自由交易,有些行业、或者买卖一些商品是需要特殊资质和条件的,一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不符合准入门槛,就极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法官提醒大家,经济活动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才是正道。
杨朔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