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购进大量低价香烟进行兜售,本想借此大赚一笔,却不知经营香烟需要一定资质,最终不仅未赚到钱款,反而还让自己涉嫌犯罪。
前天,奉贤公安分局南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小店内发生买卖纠纷。南桥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处置,经现场了解,系一名叫符某婷的女子向小店兜售香烟,因店家怀疑香烟有假,发生纠纷而报警。
正当民警在处理该起纠纷时,下午17时许,又有一名群众来派出所报案称,其下午从一黑衣男子处低价收购的10条香烟均疑似假烟,金额达6000元。
民警发现,两起警情涉及香烟均为同一品牌,且均被人怀疑系假烟,如此高度一致的报警记录立即引起民警注意,民警判断两起警情应该有所关联,遂立即对两起警情进行比对分析梳理研判。通过当事人提供信息及调阅案发地附近公共监控,民警很快锁定一辆轿车,并在本区奉浦街道高州路附近抓获两名男子符某包、万某文。随后,通过与烟草公司联合执法,民警共计查获并扣押疑似假烟158条,涉案价值15万余元。
原来,符某婷、符某包系姐弟关系,符某婷、万某文系夫妻。此前,符某婷从网上以300元每条的价格购进大量香烟,而该种品牌知名品牌香烟为980元每条。符某婷、符某包、万某文3人通过向路人或打着收烟广告的小店进行低价兜售,本想大赚一笔,不想事情很快败露。
目前,犯罪嫌疑人符某婷、符某包、万某文在未取得烟草售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香烟,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查扣香烟也已送烟草公司进行鉴定。
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香烟属于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从事卷烟生产、批发、零售均需领取许可证,且只能在当地有批发资质的烟草公司进货。在此,警方也提醒那些正在从事或想要从事同类非法经营活动的人们,应立即停止不发经营活动,彻底打消念头,合法经营才是发家致富之道。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