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主动披露”政策助清企尽享诚信红利
南方+客户端
9月2日,南方+记者从清远海关获悉,近日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唐先生在广州海关所属清远海关收到了税款滞纳金减免协议,凭此协议,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款滞纳金手续,可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6万余元。
据了解,该公司此前因商品编码申报错误向海关提交《主动披露报告》,申请按海关规定补交税款。经海关核实,该公司已补缴相关税款,公司根据海关关于滞纳金减免的相关规定,向海关申请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并最终获得减免。
“海关的主动披露政策能为我们主动纠错的守法企业减少因疏忽导致的损失,对企业保持良好信誉具有积极作用,让我们切实感受到诚信的红利,免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企业关务负责人唐先生在获得税款滞纳金减免后表示。
海关主动披露政策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守法自律的一项惠企政策。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作为一项政策红利,主动披露为外贸企业提供了自查自纠、守法便利通道,允许主动纠错,鼓励自愿合规,释放更多以诚信换红利的机会,对促进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推动贸易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
清远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地服务外贸质升量稳,提升企业获得感,海关主动披露政策对主动披露期限、适用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对AEO企业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并及时改正,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免于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清远海关已开展主动披露作业13起,促进12家清远企业守法自律。接下来,该关将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对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并通过实地调研、现场指导等方式对企业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助力企业切实享受主动披露的政策红利。
南方+记者 苏晨
通讯员 关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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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晨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